2015年8月30日 星期日

亨德密特---小提琴協奏曲與中提琴協奏曲



                               發表於 1995.06.10 古典音樂第40




先說一則軼聞
 

  要談論亨德密特的小提琴或中提琴作品之前,倘使不了解亨德密特本身為一優秀提琴手的事實,或許將造成某些不清楚的地方。而他的演奏技術究竟如何呢? 若就文獻資料上來看,除了他曾擔任過法蘭克福歌劇院管絃樂團的首席外,大提琴家畢亞第戈斯基所敘述的一段故事,或許可以提供我們一些聯想:「有一次,許納貝爾、胡伯曼、亨德密特和我為了紀念布拉姆斯的百歲生日,計畫在漢堡和柏林等地演出布拉姆斯為鋼琴和絃樂所作的室內樂。關於曲目和日期等等事情都很輕易地達成了共識,甚至在最初,演奏所得該如何分配也似乎很簡單。在我腦中,毫無疑問應該大夥兒平分就是了,但這樣的分法胡伯曼和許納貝爾沉默以對。最後,胡伯曼建議錢的問題應該留給經紀人去解決(顯然的,他確信若如此安排,他將會有很好的收穫)。然而,許納貝爾堅持那庸俗的經紀人應該閃在一旁去,不該插手。每個人都從自己的觀點去詮釋到底該怎麼做,因而,整個問題似乎無法圓滿解決……

    最後,許納貝爾作了一個結論:「各位先生,我們只是在浪費時間。演出的收入將平分為三十五份。」胡伯曼問道:「為何是三十五份?」許納貝爾回道:「這很簡單,我們將演出十三首作品;三首三重奏、三首四重奏、三首小提琴奏鳴曲、兩首中提琴奏鳴曲和兩首大提琴奏鳴曲----總共是三十五份樂器組合。因為這十三部作品都有鋼琴,我應該取得三十五份中的十三份,小提琴九份,大提琴八份,而中提琴五份。」

    畢亞第戈斯基說他很高興,還好許納貝爾不是用彈多少音符去計算,否則,他所拿到的將更少。而我們的主角亨德密特,將會更可憐。

    這個笑話當然真假難辨 (畢亞第戈斯基是個很會蓋的人)。但我們由此也可得知,亨德密特除了是大家所熟知的作曲家外,他以中提琴手的身份,與這些名人們有著不凡的交情。


 

為數不少的弦樂作品
 
事實上,亨德密特自九歲起即開始學小提琴,十四歲進入法蘭克福音樂院。在音樂院裡,他隨A. Rebner習小提琴,與Amold Mendelssohn (我們熟知的孟德爾頌的甥姪輩)習作曲。如前所述,他自19151923年間擔任法蘭克福歌劇院管絃樂團的首席。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他轉而演奏中提琴。他在老師Rebner的四重奏中擔任中提琴。這應該就是亨德密特開始以中提首出現的時候了。之後從1922年至1929年間,他也以中提琴手的身份出現在阿瑪-亨德密特四重奏團(Amar-Hindermith Quartet ),據信,這個絃樂四重奏團曾經留下錄音,可惜筆者至今尚未有所聞。這個時期,他是以中提琴獨奏家和柔音中提琴(Viola d’amore)家的身份出現,只有在稍晚時,偶爾為了自己作品的演出,才以指揮家的身份出現。

    當然,我們熟悉的是亨德密特作為作曲家的那一面,在了解到他絃樂演奏家的背景,以及與眾多演奏家(如畢亞第戈斯基就首演了他的大提琴協奏曲)良好的關係後,對於他的小提琴,尤其是中提琴作品之所以在二十世紀佔了相當的地位,也就沒有大過訝異的地方了。真正令筆者覺得奇怪的是,亨德密特絕非小牌作曲家,他的協奏曲也經常在談論二十世紀作品時被提到,為何錄音版本或演出的機會似乎都不多見?
   讓我們先來看看亨德密特有哪些小提琴、中提琴的作品:(附表一)



附表一
亨德斯密小提琴作品與中提琴作品一覽表

-          1918 Violin Sonata No. 1 in Eb Major Op. 11-1Violin Sonata No. 2 in D Major Op. 11-2
-          1919 Viola Sonata in F Major Op. 11-4Sonata for Solo Viola Op. 11-5 (Cello Sonata Op. 11-3)Sonata for Solo Violin Op. 11-6
-          1922 Sonata for Solo Viola Op. 25-1
-          1923 Kleine Sonata für Viola d’amore und Klavier Op. 25-2 (Sonata for Solo Cello Op. 25-3)
-          1924 Sonata for Solo Violin Op. 31-1 & Op. 31-2Sonata for Viola and Piano Op. 25-4
-          1925 Kammermusik No. 4 for Violin and Large Chamber Orchestra Op. 36-3Kammermusik No. 5 for Viola and Large Chamger Orchestra Op. 36-4Kammermusik No. 6 for Viola d’amore and Chamber Orchestra Op. 46-1
-          1930 Konzertmusik for Viola and Orchestra Op. 48
-          1935Der SchwanendreherConcerto for Viola and Small OrchestraViolin Sonata in E
-          1936 Trauermusik for SoloViolin (or Viola or Cello) and String Orchestra
-          1937 Sonata for Solo Viola
-          1938 Meditation for Violin (or Viola or Cello) and Piano
-          1939 Violin ConcertoViolin Sonata in C MajorViola Sonata in C Major
-          1941 Variation for Cello and Piano


這是亨德密特大量的創作中,關於小、中提琴為主奏的作品表列,三重奏或四重奏一類的作品則未列在此列。此處我們可以看到,亨德密特為他「自己的」 樂器著實創作了為數不少的作品。然而,以亨德密特如此大明,為何我們在唱片目錄上所能找到的作品卻又是如此有限?幾乎每家大唱片公司都會發行他的《畫家馬第斯》,不論是歌劇或是同名的管絃樂版,我們也不難聽到一首更為平易近人,名為「Symphonic metamorphosis」的《韋伯主題交響變型曲》。至於他的器樂曲、室內樂或聲樂作品,除了各專業領域的人外,大概只有極少數對亨德密特作品有偏好的會涉獵了。這些器樂器中,曾聽過名為《天鵝舞》的中提琴協奏曲者,若非拉中提琴的,大概也是為了某些湊巧的原因吧。表列中的小提琴奏鳴曲、中提琴奏鳴曲及協奏曲,縱使你真有心要尋找,也是難有所獲。不僅想從大師的目錄中尋找亨德斯密的作品不易,尋得這些作品的部分也是相當困難。



中提琴協奏曲

讓我們回到今天主題。第一個要談的作品是名為《Der Schwanendreher》的中提琴協奏曲。這首協奏曲是為中提琴和小編制樂團所寫的作品。「Der Schwanendreher」這個名稱到底對內容有沒有任何的特殊含意,似乎至今尚未得到一個定論。最簡單的說法是,因為曲子的第三樂章採用了一首古老的民謠(Schwanendreher)罷了。然而,光是這個字的定義,便頗令人迷網。筆者就此問題請教過一位德國的中提琴家,他對所謂「烤天鵝肉的人」這種說法,抱著一笑置之的態度,那似乎只有個有隻旋轉天鵝的玩具罷了(請參閱大陸書店名曲解說全集第七冊第22頁,有相當的篇幅探討這個名詞)。然而,若從歷史的背景來看,這首作品似乎卻隱含著更深一層的意義。

    1933年以後,亨德斯密在德國承受了愈來愈多的壓力與困難,當然,這是來自希特勒納粹勢力的一再擴張。他的太太Gertrud是猶太指揮家Ludwig Rottenberg的女兒,政治上的因素自然不難令我們理解,在納粹得勢之後他將面臨的處境,不僅作品不得演出,教職也被限制。自1934年起,他開始以國外的演出作為活動重心,而1935年他終於離開德國,在土耳其留了一陣之後到達美國,成了所謂「德裔美國作曲家」,而這首作品,正是他離開本土之前完成的最後一個作品,也因此,這不僅成為他在國外演出時的工具,也傳達了他的心聲。

         從各樂章所選用的民謠來看,亨德密特似乎借用這些民謠,唱出他對德國的天鵝之歌。第一樂章所用的民謠(在山與深谷間) (英譯:Between the mountain and the deep walley),是一首述說為何愛人(亨德密特)必須離開所愛 ( 德國 )的曲子;而第二樂章的(Grow green, Lime tree),則說著失去了所愛的人是如何的悲哀。樂章中間所用的民謠(The cuckoo sat on the fence),亨德密特似乎幻化成那隻淋濕了的布穀鳥,終於在陽光下展翅高飛。在最後一個樂章中,亨德密特則彷彿變成了那隻天鵝。(Der Schwanendreher) (The man who wrings the swan’s necks) ,這首民謠內容是說,在貴族家裡看管家禽的人之中,有個人的責任是養大天鵝以備食用,這個人指的似乎便是德國了。當然,亨德密特拍拍屁股,一走了之。

    不論這樣子的解釋是否適宜,我們總歸是知道了,亨德密特在他的作品當中引用了相當的民謠素材。而事實上,亨德密特作品常常充滿著旋律美,這在二十世紀的作品中是較少見的。

    這首協奏曲的編制相當特殊,除了二管為基礎的木管和鋼管、定音鼓外,加上豎琴的絃樂部門竟只有四把大提琴和三把低音提琴而已。顯然的,亨德密特自如的運用樂團配器,不僅為了音樂的內容,也使得中提琴不至於在樂團聲浪中必須力爭上游才得以突顯。


  錄音版本

      這首實際上是亨德密特為中提琴和樂團所作的第三首協奏曲,較容易找到的有兩個版本,一個是DG「二十世紀」系列中,編號為423 241-2CD,曲目還包括了《畫家馬第斯》管絃樂版及《Concert Music for String and Brass Op. 50。另外,EM1有張較新的錄音,由Tabea Zimmermann擔任中提琴演奏這首《Der Scheanendreher》及巴爾托克的中提琴協奏曲(編號為CDC 7 54101-2)。或許,那一天我們可以找到1935年亨德密特的首演錄音也說不定,當時是由孟根堡指揮阿姆斯特丹大會堂管絃樂團協奏演出。如果真有這個錄音存在的話,會是一個令人很欣慰的事情。


小提琴協奏曲
 
相當於亨德密特許多以不完整樂團所寫的特殊編制協奏曲,1939年這首小提琴協奏曲則是屬於擴大編制的作品。亨德密特的七首《Kammermusik》,算是他對於「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樣式的一個回顧,在編制上似乎受到巴哈六首《布蘭登堡協奏曲》的影響,而其中的第四首Op. 36-3,是一首小提琴協奏曲,有人就把這首視為亨德密特的「第一號」小提琴協奏曲。 然而1939年的這首小提琴協奏曲,似乎更具備了十九世紀交響協奏曲的形式和內容,尤其那一開頭的定音鼓獨奏,也讓我們聯想到貝多芬的協奏曲,雖然這大概是他們之間唯一的共通處。
    如同中提琴協奏曲一般,這首作品也是由阿姆斯特丹大會堂管絃樂團在孟根堡的帶領下作首演,時間是在荷蘭淪陷之前不久,可惜筆者手邊的資料,包括Schott Ed. 3529 這本總譜上,都沒有記載到底誰是主奏者。若就手邊不全的資料推測,此人可能是郭德堡(Szymon Goldberg)1931年郭德堡取代Josef Wolfsthal,成為亨德密特、佛爾曼(Feurman)所組成三重奏的小提琴手,也為亨德密特首演了前述《Kammermusik》中第四首的小提琴協奏曲(1925)Music & Arts發行的「The Goldberg / Kraus Duo」三張套裝CD中,有郭德堡和亨德密特所演奏的莫札特《二重奏》K.424,是一份相當珍貴的史料。雖然,亨德密特以中提琴手的身分錄製了不少室內樂作品,甚至和郭德堡在福特萬格勒指揮柏林愛樂下,演出了莫札特的交響協奏曲(廣播錄音)。但大部分已難覓其蹤影。


錄音版本 
雖然我們不清楚到底誰是首演的小提琴家,首次錄音版本倒是找得到,九十四歲還在茱莉亞音樂院任教的美國小提琴名師福克斯(Joseph Fuchs),於1959年在Eugene Gossens指揮倫敦交響樂團協奏下錄了此曲,當年的LP就是發燒名盤。Everest現在由Vanguard唱片公司併購,最近已有代理商引進CD(編號EVC 9009)。另外還有一張唱片也彌補了些許遺憾,這是由亨德密特親自指揮倫敦交響樂團,由歐伊斯特拉赫擔任小提琴於Deeeà所留下的珍貴錄音。這張錄音是亨德密特樂曲裡少見由大師擔綱的唱片。DeeeàLP時期起一再以各種面貌發行,筆者手邊最早的一張是1962年發行的「藍背」London第一版LP,搭配了Horenstein指揮的布魯赫《蘇格蘭幻想曲》,另外一張是1985London發行的LP,把這首小提琴協奏曲搭配了阿巴多指揮的《韋伯主題交響變型曲》。幸運的是,在現在的Deeeà目錄中,我們可以找到編號為438 081-2這張CD,就是以前述1985London發行的兩首曲目再加上Kletzki指揮的《畫家馬第斯》交響曲。就目前來看,這兩張錄音算是這首小提琴協奏曲的代表性錄音。



結語
 
      雖然比起大部分二十世紀作曲家而言,亨德密特的作品顯得平易近人,但這位新古典主義代表性人物的作品,卻似乎尚未真正得到廣泛的接受。經常在討論到新古典主義時,被拿來對照的史特拉汶斯基和普羅柯菲夫,則顯然享有更多的愛好者。記得今年四月份,波士頓曾上演包括康果爾德(Korngold)在內三位因戰禍避居美國的作曲家的作品,在此鎮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五十週年的時機,也是我們重新正視這位當初也因納粹而遠避美國,集小提家、中提琴家、豎笛手於一身的作曲家作品的時候了。

    或許,身為奴娃(Ginette Neveu)和謝霖老師的佛萊許(Carl Flesch)真是慧眼過人,在1957年發行的回憶錄中,他曾簡略的提到亨德密特的獨奏奏鳴曲,這段評語就亨德斯密其他作品而言,應該也算是適用:「… Reger and Hindemith alone have created something in this sense that may possibly last beyond our own time!

§ 參考資料:

1.      大陸書店「名曲解說全集」第七冊。
2.      The Concise Baker’s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Musicians, eighth edition 1994, Nicolas Slonimsky.
3.      Eric Gilder, The Dictionary of Composers and their Music. 1993 edition
4.      The Memoris of Carl Flesch,1958, first edition
5.      Robin Stowell.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Violin,1992.
6.      Gregor Piatigorsky, The Cellist1965, first edition.
7.      Harold C. Schonberg. The lives of the great composers.1970




音準

    爲了容易找到音準,許多人用這種方式去引導學生學習。這種方式的指法引導,雖然有其方便性,卻完全與原來的目的 - 音準 - 背道而馳。

     提琴類的音準是所謂Just Intonation,旋律音程與和聲音程必須綜合思考,是視調性、和聲,甚至表情的改變而調整的動態平衡。很多次跟朋友們分享過音律的基礎概念,強調的都是音準是有科學根據的,但是什麼場合用那個準則,就是藝術了。

 由此可知,要練好音準,用如圖的紙卡、用鋼琴對、用調音器對,都是不妥的(管樂亦然),因為平均律就是爲了方便、為了解決鍵盤樂器固定音高的難題而來,是不準的音準!

 怎麼辦?四條空弦是你的好夥伴!學習透過與空弦的對比,找到相對的音準,是最簡單的途徑,雖然看似複雜,但是只要有清楚邏輯的老師引導,其實半年大概就能建立相當程度的音感與音準。
用看似簡單的輔具,很多時候都是因為不懂道理,反而繞遠路又養成壞習慣。⋯⋯

對空弦、對空弦、對空弦 很重要。

 附帶強調,調音只調A,其餘弦再依此為基準調準。一樣是對空弦的概念。

2015年8月23日 星期日

好琴的條件

好琴的條件

很多愛琴人共通的問題是 -- 怎麼樣的琴是好琴?
這個問題你問100個人,會有超過100個答案,最糟糕的是這些答案當中,除了大部分是神話外,就是一堆無法理解的幻想,真正實用、有建設性的建議卻是少的可憐。因此,長久以來,挑琴、選琴的買家,根本就是羊入虎口,任憑琴商宰割。到最後,唯一的選擇,就是有名的最好。用 "名氣" 來決定一切,而不是 "判斷" 來決定一切。

越來越多客觀、科學的實驗、測試,都告訴我們,老琴、新琴,只要是製造、調整優良,在聲音表現上是無法判斷孰優孰劣的,也就是說,所謂的名琴等於好琴只是神話而已。當然,我並無意抹滅許多優秀老琴的歷史、藝術價值,那確實是無可取代的人類文明寶藏。但是,並不是每一把老琴、每一位名家,都具備如此的地位。
我想,試試看挑戰這個習題,用很簡單的方式,提出個人的方法。再次強調,這是個人經驗的分享,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個別的認知、喜好與訣竅,我既沒有要挑戰各位的價值觀、也無意挑戰市場的既定規矩。我想做的,只是分享個人選琴的 "標準"。
一把琴必須具備甚麼條件,我會覺得喜歡?

1. 反應要敏銳
2. 層次要豐富
3. 格局要宏大


第一點不難懂,敏銳的反應,可以快速的反應演奏者的想法,但同時,他也代表較難操控,需要更多的技巧。

第二點,必須要有足夠豐富的漸層,也就是當我給予不同力道、速度的運弓時,琴可以敏銳的回饋我不同的層次表現。有些琴反應夠快,但是變化不足,顯得呆版、無趣。層次這一點,更深的來說,不同音域、不同力度,琴都能夠適切地做出反應。

第三點最難懂,他比較是形而上的感受。高音要會跑、中音要滿、低音要沉,總體的聲音要寬闊、密度要高、發聲要寬鬆。最後兩句話的意思是:很容易製造聲音,而且發出的聲音又有極高的密度。有些琴聲因過於粗糙、有些琴聲音又太過陰鬱。能夠展現最大聲音格局的,才能在音樂上助你一臂之力。

有人會問,那音色呢?我花了很多時間思考,才知道如何理解、回答這個問題。音色,就是聲音的特色,不是嗎?

其一,音色是上述性能的綜合表現,當你越在意某一種"音色",代表你越受至於那特定組合的聲音,你選到的是適合某一種特定情境的聲音,而不是讓你可以最大範圍發揮的器材。

其二,音色有時是一種極端的失真,也就是偏見。同第一點,可能只是你眼下期待的聲音而已。玩音響的都知道,3/5a 的喇叭多麼的好聽,懂音響的,就知道,個好聽就是偏好某個頻段下、失真的結果。喇叭是終端,琴是開端,怎麼可以有如此窄化的偏好?

此外,多數的條件,可以從琴的外觀:觀察細微的曲度變化、形制的變化,來判斷琴特性的走向。也因此,對我個人而言,一把琴視覺上的 "趣味" 就顯得非常重要,當然,這需要更多對琴結構、歷史的理解,在此先略過。要強調的是,視覺的趣味 - 材料、工法、漆料,也是絕對重要的。有一些非常有名的義大利名家,作工極為精美,材料、漆工也無可挑剔,可惜,這些樂器除非改造,否則聲音貧弱,視覺一流、聲音末流,純收藏、把玩可,當樂器?除非你找人改。問題是,這世界上琴那麼多,何必去買一把貴得要死、改了要自負盈虧的琴?

要具備這些條件,材料、模型、作工、維修、調整、保養,缺一不可,演奏者本身的條件,更是左右最有結果的關鍵。這三點,說來容易,但是都需要經驗、演奏技巧來判斷。通過學習,你用自己的判斷力找好琴。懶得花時間學習,那就用琴商的判斷力買琴吧。
假如,你覺得名琴才是好琴,那這文肯定浪費你的時間。但是,當你想要找到屬於自己的好琴時,就要學會客觀的判斷。

不是好琴,怎麼有資格當名琴?

基礎樂理釋疑


基礎樂理釋疑

調號的出現順序是如何而來的?
為何升記號的出現順序是 fa - do - sol - re - la - mi - si ?
而降記號是si - mi - la - re - sol - do - fa ?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大調式的構造,西方調式音樂中的大調,其構造是
Do Re Mi Fa Sol La Si Do 全音 - 全音 - 半音 - (全音) - 全音 - 全音 - 半音

前四個音一組,後四個音一組,可以看到是以全音間格的兩個完全相同的構造 全 - 全 - 半,此稱四音音階。

從C大調出發,將C大調的上四音 sol-la-si-do視為下四音,加上新的上四音re-mi-fa-sol,會發現,新的上四音需要將Fa升高半音才能符合大調式的構造,如此,我們就有了第一個升記號 ‪#‎F‬,依此類推,次第將會出現大家熟知的fa - do - sol - re - la - mi - si 。

將C大調的下四音當成新調的上四音,加上新的下四音fa-sol-la-si,就會發現,將 si 降半音就可符合大調式,如此,往下發展就得出降記號出現的順序是si - mi - la - re - sol - do - fa 。

用理解代替背誦,音樂不是玄學,其實許多都有科學的背景。


 

【游移的提琴手】Giovanni Battista Viotti


                      Giovanni Battista Viotti (1755 - 1824)
 
     韋奧第 是他的年代中義大利最受敬重的小提琴大師,小提琴演奏家及作曲家,他師承Gaetano Pugnani,年輕時曾和其到德國和俄羅斯演奏;之後他更活躍於巴黎和倫敦,是現代小提琴演奏法的創始人。
 
    1755年出生於義大利的Fontanetto Po,他的父親是個會吹奏法國號的鐵匠。除了父親外,他還從一位流浪魯特琴演奏家那裏學習音樂,八歲那年他努力存夠了錢,在當地一個小市集裡買了一把小提琴。由於進步神速,十三歲時當地主教便將他帶到另一個城市Turin學習,追隨塔替尼的學生,也是當時著名的小提琴家Pugnani學習。他的老師Pugnani對韋奧第進步神速的技巧非常敬佩,從1780年開始便帶著他到北歐巡迴演出,他們到過了德國、波蘭、蘇俄、英國和法國等地,他們所到之處,年輕韋奧第熱情的演出激起了觀眾熱烈的喝采。1782年在巴黎有一場他的個人獨奏會,雖然沒有和老師Pugnani一起合作演出,卻是非常的成功,也因此確信他可以自己獨立開始了演奏的事業。他的聲望穩穩的建立了,這也為他帶來了財富,並使得他能有更多音樂會,讓他能有更多重要的音樂發表。然而正當他如日中天的時候,儘管有著優渥的待遇,卻堅決的從職業的演奏中退休。

    在往後的幾年,韋奧第在他的音樂朋友圈裡演出他的新作。他受邀到皇宮位皇后演奏,皇后任命他為宮廷樂師,這讓韋奧第非常的興奮。這時期韋奧第和一些藝術家們開始規畫要重建巴黎的歌劇,不幸的因為法國大革命的關係將他這樣的努力終結了;1792年法國國王和皇后被處決後,韋奧第便前往倫敦。他的財富因此而縮水,不得不拋棄了原來的願望,再次回到公開演出的舞台。
   
    在倫敦他進入了一家義大利劇院擔任指揮,當時很受尊崇的海頓在1794~95年期間也經常前往劇院聆賞。由於在劇院的演出並沒有帶給他預期的財富,於是放棄了音樂演出改以酒品買賣生意為主。但他還是持續的作曲,韋奧第生平最好的作品都是在這段時期完成的。他是最早期使用Strad小提琴與 Tourte弓的名家。
 
〆 音樂欣賞
 
 












Itzhak Perlman 來自童年的協奏曲